商品房销售面积
项 目 |
单位 |
2018年1-2月 |
同比增长(%) |
商品房销售面积 |
万平方米 |
4.5 |
-46.4 |
商品房销售面积统计范围、采集渠道及指标解释
一、统计范围
统计范围为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法人单位。
二、采集渠道
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《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制度》要求,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。
三、指标解释
商品房销售面积:指报告期内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(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)。由现房销售建筑面积和期房销售建筑面积两部分组成。